各班:
根据学校资助工作总体安排,为做好我院2024—2025学年曹德旺励志助学金等7项社会类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会奖助学金评选项目及名额分配
(一)曹德旺励志助学金
评定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名额25名,资助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
(二)何康农业教育奖学金
评定对象为我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学业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 20%,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50%。名额1名,资助金额每人每年4000元。
(三)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学金
评定对象为我院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校本科生,学业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前10%,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前 30%,名额1名,资助金额每人每年2万元。
(四)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助学金
评定对象为我院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学业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前30%,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前50%,名额1名,资助金额每人每年1万元。
(五)春雨奖学金
评定对象为我院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学业成绩和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在专业前 50%,名额1名,资助金额每人每年 5000 元。
(六)小米奖学金
评定对象为我院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校本科生,学业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30%,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50%;同等条件下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名额1名,资助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
(七)小米助学金
评定对象为我院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同等条件下优秀学生优先。名额1名,资助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
二、社会类奖助学金考核工作
根据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办法,请各年级对2023-2024学年连续性资助的社会类奖助学金获奖学生进行考核(名单见附件2),凡考核不合格者,在同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递补。
(一)考核项目
根据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及资助方要求,学院将对2023—2024 学年连续性资助的社会类奖助学金唐仲英德育奖学金获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在同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递补,具体考核名单见附表15。
(二)材料提交要求
1. 考核合格学生填写《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审核表》(A3纸正反面套印,一式两份);
2. 考核不合格学生填写《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变更表》(一式两份);
3.递补学生填写《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4.附件12 《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电子版(一式一份);
5.《学业成绩单》纸质版(一式一份)。
三、材料提交要求
(一)何康农业教育奖学金
1.《何康农业教育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
2.附件12 《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电子版(一式一份);
3.《学业成绩单》纸质版(一式一份)。
(二)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
1.一篇关于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崇尚科学、追求真理、艰苦奋斗、家国天下等事迹精神的学习心得。学习心得应着重突出心得、感悟,而非单纯讲述科学家事迹,字数不少于2500字,同时附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学生所提交的心得文章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不得超过25%(手写板和电子版一式一份);
2.申请奖学金学生填写《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
3.申请助学金学生填写《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助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
4.附件12 《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电子版(一式一份);
5.《学业成绩单》纸质版(一式一份)。
(三)曹德旺励志助学金、春雨奖学金、小米奖学金、小米助学金
1.系统中导出《奖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2.需按照附件模板提交《奖助学金申请书》纸质版(手写一式一份);
3.附件12 《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电子版(一式一份);
4.《学业成绩单》纸质版(一式一份)。
(四)成长反馈材料提交
1.提交对象
(1)2023—2024 学年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代表,名单见附表3。
(2)2023—2024 学年曾获得社会类奖助学金的所有学生(已经毕业离校学生除外),名单见附件4。
2.材料提交要求
(1)需按照附件模板提交附件13 《2023—2024 学年获奖助学金学生成长反馈材料》手写(一式一份);(2)个人免冠1寸证件照一张,背景为红色,要求JPG 格式,大小在 1M 以上,尺寸为25mm×35mm;个人生活照两张,要求JPG 格式,横版,大小在1M 以上,分辨率600dpi,要求阳光向上,照片只需提交电子版,以“学生姓名+学号”命名;(3)附件14 《成长反馈材料学生信息汇总表》电子版(一式一份)。
四、评定程序
(一)学生申请和班级评议
1.9月29日-9月30日,学生申请何康农业教育奖学金;
2.10月9日-10月15日,申请除何康农业教育金的其他社会类奖助学金,并进行班级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二)学院初审
1.9月30日-10月1日,学院将对申请何康农业教育奖学金外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面试;
2.10月15日-26日,学院将对申请除何康农业教育奖学金外的其他社会类奖助学金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面试。
(三)名单公示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将对学生申请进行严格审核,初审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相关要求
请各班级按照时间节点有序开展评选工作,按照要求严格审查学生申请材料,何康农业教育奖学金于9月30日上午10点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各年级辅导员;除何康农业教育金的其他社会类奖助学金于10月15日上午9点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各年级辅导员。
园艺学院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