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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9-26     浏览次数:

     

2021级、2022级研究生:

为做好我院2024-2025学年研究生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我校表现优秀的全日制非在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及三、 四年级博士研究生,评选名额 2 名,我院可推荐人选 1 名, 由学校组织专家评选。

宝钢优秀学生奖每人 1 万元,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每人 2 万元。

宝钢优秀学生奖获得者中的特别优秀者,经学校提名, 可向宝钢基金会推荐参加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 突出成果;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学位课成绩在 85 分以 上;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具体评选事宜请学院参照《 宝钢教育 奖评选办法》(校学发〔2011〕258 号)文件要求执行。

三、需提交材料  

1.纸质版:《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一式两份、《研究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个人获奖情况复印件(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检索证明、专利证书等)、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2 寸彩色免冠近照三张。

2.电子版:《研究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

四、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9月26-9月27日):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要求准备材料,相关材料交至学院201李剑波处。

请申请人于9月27日下午17:00前,提交以下材料:

(1)电子版材料:《研究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以年级、专业、姓名为文件名打包发送至邮箱2256758937@qq.com;

(2)纸质版材料:《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一式两份、《研究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个人获奖情况复印件(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检索证明、专利证书等)、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2 寸彩色免冠近照三张。

2.学院审查(9月28日):学院成立以专家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3.学校审核(9月29日-)。

五、注意事项

1.此次参评对象为全日制非在职2022级硕士研究生、2022级及2021级博士研究生。

2.直博生、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一至第二学年执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奖助标准,第三至第五学年执行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奖助标准。

3.因国家和学校公派出国联合培养或校际交流且具有我校学籍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4.由我院负责评定的奖项原则上不得重复获奖,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5.学生上报的材料,必须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凡违反纪律者,一经发现,按照学校规定处理。

6.所有材料申请人必须按照要求于2024年9月27日下午17:00前交至学院201李剑波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不接受材料更替和增补。

园艺学院

2024年9月26日

编辑:李剑波     终审:王国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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