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的预警防范与监控引导,预防和减少网络舆情对校园的侵害,把握网络舆情管理工作的主动权,提高处置网络舆情的能力,形成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环境,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网络舆情,指涉及 及园艺学院并以网络为载体传播的负面舆情信息。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三条 为规范学院网络舆情管理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高舆论引导水平,为学院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成立学院网络舆情管理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黄德宝
副组长:王国晖 李春梅
组 员:郭媛媛 邓业胜 桂 恺 齐西婷 张 婷 薛新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学院党政综合办主任负责。
学院党委负责学院网络舆情信息的日常监测、收集、分析、研判、评估和上报工作。要坚持正确的政治和舆论导向,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用好、管好、守好网上舆论阵地,切实承担起管辖范围内发生的舆情处置工作的主体责任。
第四条 设立网络舆情信息员。根据工作分工,设立网络舆情信息员,收集舆情信息,具体分工:教职工相关舆情由行政秘书及党务秘书负责收集,研究生相关舆情由研究生秘书及研究生辅导员负责收集,本科生相关舆情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收集。
第三章 工作原则
第五条 及时处置。按照“快速反应、确认事实、限时报告、妥善处理”的原则及时对网络舆情进行分析、判断、评估,准确查找舆情信息产生的原因,认真核实舆情反映的问题,对舆情走向作出正确的判断,对舆情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客观、全面评估,及时处置,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第六条 实事求是。坚持客观公正,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多渠道、多方位全面了解核查事件真相,全面准确做好舆情涉及问题的回应。
第七条 协同联动。学院内各部门加强协调联动,统一部署,同步做好网上网下相关工作,并及时做好信息反馈,确保重大舆情信息应对不失场、不失语。
第四章 舆情收集与研判
第八条 舆情收集。网络舆情信息员要围绕师生关注的焦点、热点及反映的诉求,以及关键时间节点,加强网上风险点、隐患摸排与管控。时刻关注学院网站、微博、微信、QQ群等各类网络平台,做好涉及学校、学院舆情的收集、上报。
第九条 舆情研判。网络舆情信息员对网络舆情的涉及面、内容性质和影响程度进行分析,对网络舆情的发展态势做出基本判断,并对舆情进行等级划分:
重大网络舆情:指即将或已经被媒体报道,可能引发广泛社会影响,严重损害学校、学院形象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失的重大突发事件和负面舆情信息。
较大网络舆情:指即将或已经被媒体报道,形成较大社会影响,可能影响学校、学院形象的较大突发事件和负面舆情信息。
一般网络舆情:指即将或已经被媒体报道,可能会传播、影响学校、学院形象的事件和负面舆情信息。
第五章 舆情防范与处置
第十条 舆情防范。将舆情防范与重大校园稳定安全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相结合,将被动管理转为自觉规避,积极应对突发网络舆情事件,查漏补缺,防范于未然。做好学院师生员工意识形态及思想动态等方面的监管引导工作。根据工作分工定期对安全稳定问题进行摸排,及早化解各种风险:教职工由黄德宝同志牵头,党务秘书、系主任、各支部书记协助,对教职工政治安全特别是意识形态以及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等易引发不稳定问题的领域开展排查;研究生由胡晓辉同志牵头,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及研究生导师协助,对研究生群体易引发不稳定问题开展排查;本科生由王国晖同志牵头,学工秘书、各年级辅导员协助,对本科生群体易引发不稳定问题开展排查。
第十一条 舆情处置
(1)舆情报告。网络舆情信息员发现网络舆情后,立即向学院网络舆情管理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对网络舆情进行初步确认后,第一时间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学校涉稳网络舆情工作组办公室和党委宣传部报告并填写《网络舆情登记表》备案(附件1)。报告的内容应包括:网络舆情所在页面的URL地址;网络舆情的主要内容;网络舆情的发布者(网名);必要时附网络舆情所在页面的截图。
(2)分类处置。学院根据不同等级网络舆情可能造成的影响,采取分级响应。
重大网络舆情,启动一级响应。
响应程序:学院网络舆情管理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发现舆情10分钟内报党委宣传部,并报告分管(联系)校领导,并在1小时内协助宣传部做好舆情分析报告和处置应对方案。舆情发生2小时内做好权威信息发布、后续处置的准备工作。
较大网络舆情,启动二级响应。
响应程序:学院网络舆情管理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发现舆情10分钟内报党委宣传部,并请示分管(联系)校领导和报告学校涉稳网络舆情工作组。舆情发生2小时内协助宣传部做好权威信息发布的准备工作,并开展后续处置工作。
一般网络舆情,启动三级响应。
响应程序:学院网络舆情管理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发现舆情10分钟内报党委宣传部,并请示分管(联系)校领导,在党委宣传部的指导下,及时做好调查分析、证据整理、政策解读、舆情回应、舆情跟踪,和后续处置工作。
第十二条 总结评估。在网络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反思,吸取经验教训,撰写应对处置工作报告,召开总结交流会,不断提高应对网络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对发生重大负面舆情不报、漏报、瞒报、谎报等情况,或在舆情处置过程中出现严重失误产生不良影响的,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问责处理。对擅自发布信息形成舆情对学校或师生个人造成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学院网络舆情管理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