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艺学院
规章制度

园艺学院党委关于充分发挥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作用的实施细则

园艺党〔2020〕8号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5-19     浏览次数: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解决监督责任缺位的问题,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无盲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根据《中共 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基层党委(党总支)纪律检查委员作用的意见(试行)》,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纪检委员的选任

1.园艺学院党委纪检委员是通过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由政治坚定、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公正清廉且对本单位情况熟悉的副书记担任。

2.纪检委员因职务调整或岗位变动出现空缺,须及时按照有关程序补选或调整。

二、工作职责

1.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督促、检查党支部对上级党委决定、指示和布置工作的执行情况,协助学院党委推进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党的作风建设。

2.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学院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对党员履职情况和单位党内政治生活情况进行监督,对本单位权力运行方面的工作进行监督。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督促党员履行义务。

3.受理处置学院教职工的信访举报。对受理的学院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协助党委及时做好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处理,协助查处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纪律的问题线索,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开展教育和帮助。

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收到或发现涉及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的问题线索和其他重大问题线索,应及时报告校纪委监察处,并积极协助做好有关问题线索查处工作。

4.定期向党委及学校纪检部门汇报和反映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协助学校监察机关和本单位行政领导处理非党员教工的违规违纪行为。

三、工作任务

1.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学院党委及成员中有效执行,重点解决纪律松弛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2.纪检委员参加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党委会,决策类专题会议,涉及人才引进、项目筛选、评优评奖等方面的教授委员会以及岗位聘任、评优推先、教师评聘、师德师风考核、物资采购等方面的专项工作会议。重要决策在上会或出台前必须征求纪检委员意见。

3.纪检委员要了解党员、群众对党委、党支部工作和领导干部的批评及意见,定期向党委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接受监督,及时与纪检委员沟通分管工作情况。

四、条件保障

1.学院党委为纪检委员履职创造必要的条件,通过民主集中制保障纪检委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党政主要领导大力支持纪检委员开展执纪监督,积极协调解决其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五、培训考核

1.纪检委员接受校纪委工作指导,参加校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接受校纪委的考核评价。

2.纪检委员每年年底要向校纪委和学院党委书面汇报履职情况。

六、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 园艺学院委员会

2020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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