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校党委第三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宗旨意识,加强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与师生的联系与交流,推进落实“一线规则”,更好为学院师生服务,在《园艺学院关于实行班子成员“五联系”制度的意见》(园艺党(2015)15号)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如下补充规定:
一、每名班子成员在任期内应联系1个党支部(具体名单见附件),定期参加所联系党支部的活动,每学期讲一次党课,加强工作指导督促。联系支部书记负责对接工作,并做好记录。
二、每名班子成员联系1名特殊群体学生,每学期“面对面”接触不少于2次。
三、每名班子成员至少联系一名青年人才,加强政治引领,每学期谈话交流不少于1次,帮助青年人才解决实际困难,重点做好吸纳青年人才加入党组织工作。
四、每名班子成员至少联系一名党外人士,每学期谈话交流至少1次,主要报告学院事业发展近况,征求党外人士意见建议。
五、班子成员开展上述工作的职责和要求按照原文件执行。
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与原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由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 园艺学院委员会
园艺学院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