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艺学院
管理制度

农业硕士农艺与种业领域学术成果认定标准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1-11-23     浏览次数:

     

一、农学院

学位论文校外盲审通过但结果不全为优秀者,或校内评审结果为通过者,学术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申请学位。

1.在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参与发表学术研究论文;

2.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获省审品种或国家登记品种;参与授权或申请国家发明专利、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参与撰写咨询报告被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采纳;

3.获省级及以上各类创新创业项目二等奖及以上(第1名)。

学术成果署名要求:学术成果必须是研究生攻读相应学位期间在导师指导下完成,以 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或获得,并且内容与申请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学术研究论文必须是导师为通讯作者(导师为排序第一作者的情况除外)的研究性论文。

二、园艺学院

学位论文校外盲审通过但结果不全为优秀者,学术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申请学位。

(一)学术成果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本人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且导师为通讯作者;或在同一导师指导下开展合作研究的硕士研究生,在SCI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1篇,排序为前四位;或在我院认定的重要学术期刊及以上级别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1篇,排序为前2位(导师为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在《农业工程学报》、《农业机械学报》期刊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认定前3名);

2.获批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1件(第1完成;或前2名且导师排名第1);或国家发明专利1件(前4名);

3.获省级及以上各类创新创业项目(以 教务处认定为准)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

4.制定国家标准1项(前7位);或行业标准或省级标准1项(前5位);或地方标准1项(前3位);

5.国审(鉴、登记)品种1个,且排名前2位。

(二)经专家组评价,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学术成果实现科技转化(需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且校财务到位经费不少于10.00万元),且本人申请、经导师同意、学位论文经专家组评价通过、教授委员会审定通过;

2.经导师同意,在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上做特邀报或投稿论文获奖者(第1名),且本人申请、经导师同意、学位论文经专家组评价通过、教授委员会审定通过;

3.在重大项目研究中表现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但因特殊原因未发表学术研究论文者,在项目研究报告中注明贡献,且本人申请、经导师同意、学位论文经专家组评价通过、教授委员会审定通过。

学术成果署名要求:申请答辩时提交的已发表(或在线)学术成果必须以园艺植物或园艺设施为研究对象,且申请者本人在学期间以 园艺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获得,内容与申请者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导师为学术成果实质负责人。

三、草业与草原学院

学位论文校外盲审通过但结果不全为优秀者,或校内评审结果为通过者,学术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申请学位。

1.以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1篇;或在同一导师团队指导下开展合作研究的硕士研究生,发表SCI、EI学术研究论文1篇(作者排序为G1、G2期刊前四位,中科院大类二区以上期刊为前三位,其他SCI期刊为前两位);或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的领军期刊与重点期刊或学科认定的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前两位)。

2.获国家科学技术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七名,或二等奖前五名)。

3.申请受理国家发明专利2项且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项 (第一完成人)。

4.获“挑战杯”竞赛或“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第一等级奖励(前两名);或国家级第二等级(第一名);或省级第一等级奖励(第一名)。

5.参与制定国家标准(前三名);或行业标准(前两名);或地方标准(第一名)。

6.主编或副主编正式出版科普书籍或专著。

学术成果署名要求:学术成果必须是研究生攻读相应学位期间在导师或导师团队成员指导下完成,以 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或获得,并且内容与申请者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学术研究论文必须是导师或导师团队成员为通讯作者。以上学术成果的作者排序要求中(第6条除外),如有导师或导师团队成员在前时,研究生作者排序相应后延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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