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艺学院
培养方案

设施园艺工程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0-08-12     浏览次数:

     

学科专业代码:090222

一、培养目标

博士学位是我国学位教育结构中的最高层次,培养思想品德、学术水平和工作能力更高的专门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优良的思想品德;热爱祖国,献身设施园艺科学事业;具有艰苦奋斗的作风,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祖国经济建设服务。

2.掌握设施园艺工程学科坚实而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本专业研究领域的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前沿动态,具有开拓精神和创新能力;具备学术带头人或项目负责人的基本素质,具有胜任本学科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能力,并在学术上有创新见解或取得创造性成果。

3.能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具有用外语撰写论文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4.身体和心理健康。

二、主要研究方向

1.设施园艺工程

2.设施园艺环境

3.设施园艺作物生理生态

三、学习年限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研究生培养实行弹性学制,研究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制最短为三年,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制最短为四年。不允许提前毕业。

四、课程设置

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分为学位课和选修课两类,实行学分制。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至少应获得16学分,一般不超过20学分。

1.学位课(12学分)

政治理论课

 

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

3学分

 

第一外国语

3学分

 

门选方向                          

英语二外(第一外国语为小语种必选)

2学分

 

专业课(除注明外,其他方向任选一门):

 

    设施园艺环境工程学

3学分

    高级园艺植物生理生态                                                                                              

现代设施园艺科学进展

3学分

3学分(所有方向必选)

2.选修课(不少于4学分)                                

 

专著阅读

2学分

温室作物生长模型与专家系统建立

3学分

高级植物生理学

3学分

植物生理研究技术

3学分

自动化控制原理

3学分

温室设计与构造

3学分

无土栽培

2学分

五、学位论文工作

博士研究生应在导师和博士生导师指导小组指导下,选择学科前沿领域课题和对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课题,鼓励学科间的交叉、联合和渗透,努力保证选题的前沿性,突出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和创造性。。

通过查阅文献资料,调查研究,于第一学年内提出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确定论文题目。开题论证委员会一般由5或7人组成,经充分讨论、交流和评议通过后,博士生方可进入论文研究工作。从论文开题到答辩不少于24个月。

  选定论文题目后,博士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尽快拟定论文试验工作计划,并予以实施,应按严肃、严密、严格的科学态度开展学位论文的研究工作,最后写出具有相应学术水平的学位论文。

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初稿后,由学位授权点组织5或7位答辩委员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通过预答辩并修改论文后,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要求实验设计合理,数据真实、准确,分析合乎逻辑,结论严谨可靠,特别是要提出自己的新观点和创新性的论断。

学位论文答辩前应由5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评阅。包括校内2名博士生指导教师(不包括该博士研究生的指导教师),校外同行专家3人。评阅人由学校统一组织,实行“双盲”评审,论文评阅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答辩委员会由5或7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委员中至少有另一相邻、相近一级学科专业的博士生导师2名,或至少有1名校外同行专家。

六、培养方式与方法

培养方法为以导师为主的集体培养,在培养过程中发挥研究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更多地采用启发式、研讨式的教学方式,加强研究生的创新思维能力、自学能力、动手能力、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的训练和培养。

博士生入学后,由导师和指导小组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指导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培养计划表,研究生按培养计划表进行课程学习、开题报告、教学实践和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在开展科研工作过程中,博士生应定期向导师和指导小组提出阶段性报告,以及时取得指导。

 博士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参加研究生班讨论;或参加各种学术交流活动,以拓宽视野,活跃学术思想,增进知识,锻炼表达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博士生应参加一定的教学实践及教研活动,可向专业教师或学生作有关专题讲座。

七、思想品德教育

为了使培养出来的博士生确实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高层次骨干人才,必须加强对博士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要切实加强对思想品德教育工作的领导,健全校、院两级的研究生思想品德教育体系。校、院应定期组织研究生思想品德教育讲座;学院党委、研究生党支部、研究生班要定期组织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公共活动、公益劳动和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专题讨论;研究生要定期向组织及导师汇报思想动态,以加强指导的针对性,帮助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

导师要坚持教书育人,培养研究生具有良好的科研素质与道德修养,工作中能团结协作,乐于奉献,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勇于攻坚,具备攀登科学高峰和为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

八、其它考核要求

研究生在培养期间除了上述培养环节和要求以外,学校规定研究生须参加必要的学术讲座、学术报告活动,中期考核和学术水平的要求。

1 .中期考核

在研究生入学后第3学期。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及道德品质表现;学位课程学习、学分及成绩;科研能力及学位论文开题情况。

   具体考核办法按照办(研)发(2001)47号关于印发《 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暂行规定》执行。如遇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校期间参加学院、学校以及国内外举办的各种学术报告和交流2.学术水平

按学校有关规定,学术论文要求按《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学术水平基本要求暂行规定》执行。

3.学术报告与读书报告

要求研究生在校期间参加学院、学校以及国内外举办的各种学术报告和交流活动。以扩大研究生的知识面,增强研究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科研创新的能力,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博士研究在申请学位论文前参加校级以上 不少于8次,参加学院组织的 不少于5次。  

要求博士研究生撰写一定量的读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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