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陕西省相关文件要求,为稳妥做好2022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严格复试组织管理,统筹兼顾、精准施策,确保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教育考试公平公正。
(三)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四)疫情防控工作不放松,复试标准不降低,保质保量完成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政策,指导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各学院(所)成立书记、院(所)长双组长制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落实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成立复试命题小组,负责复试笔试和面试试题的命制;成立复试专家小组,根据学校文件制定本学科专业(领域)复试录取办法,做好复试、录取工作;成立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监督工作小组,制定具体的监督管理规范,自律招生工作。
(三)研究生院统筹安排复试录取工作,协同相关单位为各学院(所)提供支持。
(四)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监督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29-87080155;029-87082862。邮箱:ybgsh@nwafu.edu.cn;监督信箱:陕西省咸阳市杨陵区 纪委办公室(交流中心28号信箱)),负责安排专人巡考巡查,全程跟进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依法依规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受理师生对复试录取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举报的调查与处理。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一)我校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时考生不允许到校。我校已返校毕业班考生与其他考生一样,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复试时考生不允许到复试现场。
各学院(所)复试(笔试和面试)在我校南校区3号教学楼和北校区8号教学楼智慧教室或经研究生院招生处认定的复试场所进行。各学院(所)须提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处提出申请,经研究生院招生处协调分配后自主维护设备和使用。
说明:使用智慧教室的学院(所)须自备1台含面试考生信息的办公笔记本电脑,供面试秘书使用。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软件下载网址:https://pan.baidu.com/s/1e_w-VPQSP6L48ehQx8FPbQ(提取码:vtx9)。
(二)复试内容包括笔试、面试、心理测试和体检。
1.笔试形式、内容与要求。
(1)笔试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笔试试题命制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科目命制,试题应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在线笔试平台为我校“课程伴侣APP”,笔试在线考场和监考平台为“钉钉”,备用在线考场和监考平台为“腾讯会议”。
(2)考生按“双机位模式”进行笔试。第一机位为可登陆我校“课程伴侣”,并带拍照、麦克风、音箱等功能的手机或计算机,用于考生登录我校“课程伴侣”,查看笔试试题和上传试题答卷。第二机位为可上网,并带摄像头、麦克风、音箱等功能的手机或计算机,用于采集考生笔试场所环境(考生侧后方)。要求摄像头从考生右侧后方成45°,拍摄考生侧面和第一机位,保证考生考试场景能清晰地被监考老师看到。
(3)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亲笔手写作答,考试结束后,将答卷以照片格式上传至招生学院(所)指定的笔试系统,上传的照片格式答卷分辨率以肉眼正常清晰可辨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卷提交,或未按规定的方式和格式提交答卷的,以及照片文字模糊不清的,视为无效答卷,由此造成的后果考生自负。
(4)笔试考试时间为40分钟,满分为100分。
(5)考虑到网络环境的复杂性,学院(所)各学科专业(领域)应至少备用试题一套,在核实考生因断电断网等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完成答卷时启用重考。试题结构和难度应与原试题相当。
(6)笔试试题管理参照《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管理实施细则》(校研发〔2020〕110号)执行。
(7)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前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加试课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复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参照此方案笔试要求执行。
2.面试的形式、内容与要求。
(1)面试形式采用网络远程方式。网络平台以“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为主,首选备用平台为“钉钉”,其次为“腾讯会议”;“随机确定考生面试次序”、“随机抽取面试试题”。
① 各学院(所)按“三机位模式”进行考生面试。
第一机位:由面试小组秘书负责,主要用于协调考生与面试专家的候考准备,安排考生进入面试考场时间,控制面试的开始和结束。第一机位须为带摄像头、麦克风、音箱等配置的计算机。
第二机位: 位于面试专家正前方,主要用于面试专家与考生的音、视频通讯,采集面试专家音、视频。第二机位须为带摄像头、麦克风、音箱等配置的计算机,与第一机位同平台进行。
第三机位:主要用于采集面试场所环境的整体情况。该机位只录制现场音视频,设备为可录制音视频的摄像机等设备。
② 面试专家与工作人员应在指定的面试场所集中完成考生面试工作。面试小组专家与工作人员应符合返岗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③ 考生按“双机位模式”进行面试。
第一机位:用于采集考生与面试专家的音视频通讯及考生面试场所环境的正前方。要求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从正面拍摄。考生应保持坐姿端正,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面试专家可见画面中。第一机位须为带摄像头、麦克风的手机或计算机。
第二机位:用于采集考生面试场所环境的侧后方。要求摄像头从考生右侧后方成45°,拍摄考生侧面和第一机位。第二机位须为带摄像头的手机。
(2)面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实践(实验)能力、外语口语表达及应用能力、思维敏捷程度和心理素质等。学院(所)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个人简介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面试试题管理参照《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管理实施细则》(校研发〔2020〕110号)执行。
(3)面试满分为100分,每个面试小组专家成员为5-13人,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心理测试在我校心理测评系统上进行,考生须在面试前按照招生学院(所)要求在网上远程完成测试。
4.体检在考生所在地进行,体检项目至少包括常规体检、肝功、血常规、胸部拍片等项目。拟录取考生自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15天内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4月30日前(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将体检表寄至拟录取学院(所)研究生办公室。
四、录取
参加复试的考生,学院(所)依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加权计算后的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成绩计算
总成绩(满分500分)="初试成绩(满分500分)×60%+[复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1.0+复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4.0]×40%。
(二)学院(所)依据招生计划,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取),公示复试成绩和拟录取结果(不少于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三)研究生院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不少于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四)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录取检查通过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复试录取的组织管理
(一)学院(所)组织管理
1.加强领导。各学院(所)院(所)长对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负全面责任,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研考复试录取工作。要认真研究部署,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2.加强复试录取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录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在复试前要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针对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定位与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强化复试专家遴选,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要对所有参加远程复试工作人员进行全员培训,未经培训不得参与复试工作;强化所有参加复试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教育;提高复试专家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4.加强对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复试前各学院(所)须与考生建立联系,完善考生的网络与电话联系方式(建议同时预留一位考生紧急联系人电话);调研考生是否具备网络视频复试条件,是否已安装调试远程复试软件平台,积极排查摸底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学院(所)要进行技术兜底保障。要安排考生培训环节,组织所有参加远程复试考生提前开展系统模拟演练,确保考生应知应会、熟练掌握。
5.提前告知考生本学科专业(领域)笔试、心理测试、面试时间,并要求考生签订《远程复试诚信承诺书》(附件),完成考生信息采集和核对,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库”“违规库”等,审查核验考生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准考证等,确保考生所提交材料真实。
6.复试小组专家和工作人员着装要整洁,配色协调,端庄大方,复试规范严格按照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人员基本规范》(研院〔2019〕2号)执行。
7.学院(所)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全流程,特别是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监管。笔试、面试试题、参**、评分标准等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在命题、评卷、登分等重要环节要实行严格的审核程序,确保工作不出差错。复试小组专家成员及工作人员的选聘严格执行《 研究生招生工作回避规定》(校研发〔2020〕106号)。复试录取全流程须有完善的台账记录制度,做到相互监督,有据可查,责任可究。
8.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在复试录取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9.入学后3个月内,各学院(所)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10.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和平台及时准确地向考生进行政策解读和考生咨询服务,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复试场所须备有不少于2部的联系电话,专人负责,并提前告知考生。
(二)考生管理要求
1.考生须保证“双机位”设备网络良好且能满足复试要求,复试场所室内明亮、安静、不逆光。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复试场所,禁止他人出入,确保复试场所安静,无人为干扰。考生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戴耳机与耳饰。
2.考生应按学院(所)要求提前安装好指定的网络远程复试软件,并完成软件和设备测试。复试前应确保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复试时应关闭移动设备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复试的应用程序。如在复试过程中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断网,考生须立即电话联系招生学院(所),说明情况,服从招生学院(所)安排。
3.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严禁录音、录像和录屏,严禁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考生须签订《远程复试诚信承诺书》(附件),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4.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