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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24   阅读次数:
各有关学院(所):
根据《 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暂行办法》(校研发[2006]318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现将2020年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2018 级硕博连读研究生(含2019级创新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2018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2018级全日制兽医专业硕士(兽医专业博士只接受全日制兽医专业硕士报考)。
二、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及违纪处分记录。
2. 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3. 心理健康状况、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 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校研发[2005]336号)的具体要求。
三、工作进程
1. 报名、缴费(2019年10月25-11月3日)
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登录 “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5日08:00开始至11月3日22:00结束)。报名期间登录 “统一支付平台”缴纳报名费150元。
2. 提交材料
网上报名、交费成功后,申请转博的研究生于2019年11月4日前向拟接收学院(所)提交以下材料:
(1)“2020年硕博连读生转博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
(2)硕士期间所修课程成绩单;
(3)两名所申请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意见书”(附件2);
(4)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3)。
3. 综合考核(2019年11月4-8日)
学院(所)成立由院(所)长、党委书记、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学科点负责人和博士生导师代表(不少于7人)的考核工作小组。考核工作小组在听取研究生汇报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研判其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考核程序要规范,要有现场记录和评价意见,经考核给出外国语成绩及综合评价成绩,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
各学院(所)于2019年11月10日将“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名单汇总表”(附件4)、“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协议书”(附件5)报研究生招生处。
4. 拟录取、公示(2019年11月11-22日)
研究生院汇总各学院(所)拟录取名单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11-22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研究生院反映存在问题。
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2020级博士研究生录取人选。
四、工作监督
学校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负责受理师生员工对考核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及监察对象的申诉。
各学院(所)成立监督工作组,由学院(所)党委(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党委(党总支)纪检委员、学院(所)研究生秘书、党务秘书和导师代表组成,负责制定具体的监督管理规范,自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五、其他
1. 确定录取的研究生占2020年博士招生指标,各学院(所)、导师须按照2020年配置指标数统筹招生。通过考核的研究生因导师指标限制未录取的,可向相同学科专业的其他导师推荐。跨学院(所)、跨学科专业申请的研究生,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征得接收学院(所)和接收导师同意。申请人申请攻读博士学位须征得原导师同意。
2. 确定录取的研究生于2020年9月入学注册后取得博士研究生学籍。
3. 确定录取的研究生不得申请出国攻读博士学位。
4. 在招生过程中,研究生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行为,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学院(所)工作人员、导师在招生过程中有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将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联系电话:029-87080151
联系人:杨春雷
邮箱:zhsh@nwsuaf.edu.cn
附件:
1. 硕博连读生转博登记表
2. 攻读 博士研究生推荐意见书
3. 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
4.2020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名单汇总表(硕博转博)
5.2020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协议书(硕博转博)
研究生院
2019 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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