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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5)考点公告

发布日期:2020-09-24   阅读次数:

1. 报名点接收报名考生类别:

    ① 报考陕西省内、外招生单位的 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 户口或工作地在杨陵区或宝鸡地区,报考省内非报考点招生单位的社会考生;

    ③ 户口或工作地在杨陵区或宝鸡地区,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社会考生;

    ④ 户口或工作地在陕西,报考 的社会考生(援藏计划除外);

    ⑤ 在陕西省其他高校学习,报考 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⑥ 在杨凌高校学习,报考 或省内无报名点的招生单位或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⑦ 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

2. 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后,提交的报名信息才有效。

3. 以工作地报考的社会考生须持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工资条(加盖工作单位财务专用章)、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4. 所有选择我校为报考点的考生11月4日-6日按我校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具体安排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证件进行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未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将无法参加考试和录取。我校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具体安排应提交材料或证件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nwsuaf.edu.cn/)。

5. 考生务必遵守网报公告信息和我校招生目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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