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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博士研究生增量指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1   阅读次数:

各学院()

为深化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增强研究生计划管理,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现就2021年博士研究生增量指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要坚持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立足内涵发展、着力优化结构,为推进我校“双一流”建设服务。重点向国家重大专项、重大平台基地倾斜,向国家相关重大人才工程确定的高层次人才、优秀导师(团队)倾斜,以及民生领域急需的学科专业(作物遗传育种、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给予重点支持。

二、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各学院(所)根据研究生培养质量和承担科研任务情况等因素动态调整,建立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的竞争性机制,竞争性获得。

三、各学院(所)申报增量指标前提必须有充足的优秀生源报考,申请增量指标的导师必须有充足的科研经费,要通过增量倾斜支持一流学科建设,逐步形成以一流学科、一流平台、一流师资和一流科研为主要依托支撑一流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科研经费缺乏、培养能力明显较弱、毕业生就业压力大、社会需求不足的学科专业不得申请增量。

四、各学院(所)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导师填报“2021年博士研究生增量指标申报汇总表”(附件1),同时申请博士研究生增量指标的导师根据申请指标数填报“2021年博士研究生培养成本分担经费划拨单”(附件2)。学校将对各单位填报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一经发现造假行为则视为自动放弃申报,并在后续管理中给予必要限制。各学院(所)于2021319日将附件12报研究生招生处。



联系人:杨春雷

电话:87080151

附件: 1.2021年申报博士研究生增量指标汇总表

        2.2021年博士研究生培养成本分担经费划拨单




               研究生院

               202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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