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综合素质教育学院第四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工作,强化教职工岗位意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学校《关于开展第四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学院第四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学院第四轮岗位聘任已聘用的在岗教职工。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综合素质教育学院第四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闫祖书
副组长:王文博
成 员:陈遇春 陈帝伊 罗建峰 李国龙 曲云峰
郝国防 金 花 王瑞峰 冯小龙 赵 清
赵 笑 张 楠
主要负责学院第四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的制定,组织落实聘期考核工作,审核职工聘期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完成情况,认定考核结果。
三、考核结果及标准
按照第四轮岗位设置,学院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管理岗位,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次。
(一)教师岗位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1.合格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聘期内师德师风表现良好,能够履行本岗位职责,全面完成聘期岗位目标任务。
2.不合格
(1)未完成聘期岗位目标任务规定的主要任务;
(2)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或根据校学术委员会审议结论,有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
b.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在外兼职,严重影响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擅自离岗(含无故出国逾期不归)连续10天以上或全年累计20天以上;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并负有直接责任的;
c.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或以不正当手段干扰考核的;
d.不服从工作安排,拒不履行岗位职责的;
e.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聘期考核的;
f.其他经所在单位认定为不合格的。
(二)管理岗位考核标准
参照《 人员分类管理指导意见》《关于校院两级人事管理改革实施办法》《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办法》《中共 委员会关于“失误、延误、错误”问责办法》等文件进行聘期考核。
1.合格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履行本岗位职责,全面完成聘期岗位目标任务。
2.不合格
聘期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不合格:
(1)未完成聘期岗位目标任务规定的主要任务;
(2)服务意识差,师生反响强烈,在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3)有教师岗位考核不合格(2)条中任何一种情形的。
四、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3月18日前)
传达学习学校第四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有关文件及本实施方案精神,明确考核标准、程序及相关要求。
(二)个人总结(3月24日前)
参加考核人员对聘期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总结,登陆人事管理系统https://hr.nwafu.edu.cn/(系统内附填写说明)进入“聘期考核”模块。根据系统提示填写聘期考核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单位系统管理员审核,线上生成聘期考核表,打印后提交学院第四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工作小组。
(三)学院审核(3月28日前)
学院第四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工作小组完成各级各类人员聘期考核材料的审核工作,评议、认定初步考核结果,具体安排如下:学院办公室主任、心理健康教研室、军事理论教研室教职工由学院常务副院长王文博同志负责牵头进行考核;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教研室教职工由学院副院长罗建峰同志负责牵头进行考核;创新创业教研室、美育教研室、劳动教育教研室教职工由学院副院长李国龙同志负责牵头进行考核。各个副院长牵头负责考核结束后,学院召开院长办公会进行审议。
(四)结果上报(4月9日前)
经学校考核工作审核小组对初步考核结果复核后,学院根据程序确定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及考核内容中所涉及的教学课时量等公示3天,按要求报学校审定。
五、工作要求
(一)聘期考核是岗位聘任的重要环节,考核结果是新一轮岗位聘任的基础,全体教职工要高度重视,严格遵守考核相关规定,严禁提供虚假材料,严肃认真参与第四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工作。
(二)2018年后新进职工中,未签订《岗位聘用合同书》的人员,此次考核按照要求填报《2018-2021聘期考核表》,参照同级同类人员进行考核。
(三)第四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学院考核工作小组报告,及时沟通,有效解决。
(四)未尽事宜,由综合素质教育学院第四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综合素质教育学院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