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教育学院心理教育教研室(心理发展与教育中心)隶属综合素质教育学院,因工作需要补充教师,具体情况如下:
一、岗位类型及招聘人数
教学为主型教师,1人。
二、岗位职责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和实践活动、心理咨询与辅导、心理危机预警及干预,以及完成学院其他行政、社会服务及公益类工作。
三、岗位要求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素质,爱岗敬业,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工作务实、踏实细致,中共党员优先。
2.具有心理学、精神医学等相关专业背景,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有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验,具备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注册系统注册咨询师、国家二级或三级心理咨询师、学校心理咨询师等专业资质者优先考虑。
3.热爱心理健康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有扎实的专业能力、业务水平和科研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表达能力和行政协调能力。
4.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抗压能力和情绪管理能力。
四、应聘程序
1.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晚24:00,有意者请在 招聘系统进行注册并投递简历到指定邮箱。
投递简历邮箱:454823707@qq.com
2.联系方式保持畅通,具体笔试、面试日期将以邮件、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如未通过审核,将不再另行通知。
3.笔试、面试通过,政审、体检合格,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4.应聘时存在弄虚作假或存在其他不适应录用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联系人:窦老师
电 话:029-87092931
综合素质教育学院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