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成立 综合素质教育学院的通知》(校人事发〔2020〕72号)精神,为进一步优化、充实学院教师队伍,现面向全校选聘兼职教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围
学校党政管理干部和在编专职辅导员。
二、聘任原则
党政管理干部采取自愿报名原则,在编专职辅导员原则上须报名为兼职教师。
三、聘任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
2.热爱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工作,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具有心理学、军事科学、就业指导、美育、创新创业或劳动教育等相关学科背景或工作经历。
4.党政管理干部须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四、管理与待遇
1.兼职教师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由综合素质教育学院负责,聘期内应严格遵守学校教学工作规范,积极参加学院教育教学活动。
2.学院根据兼职教师教学工作量,按照学校相关标准发放教学质量奖励。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应聘人员须填写《综合素质教育学院兼职教师申报表》(附件 1),已聘任兼职教师如需调整教研室,须填写《综合素质教育学院兼职教师教研室调整申报表》(附件 2)。
2.报名截止日期为 4月 3 日,请应聘人员将申报表交至北校区亦乐园 405 室。
3.学院统一对应聘人员进行试讲考核,根据工作需求和试讲结果,选聘一定数量兼职教师并发文聘任,聘期1年。
附件:
1.综合素质教育学院兼职教师申报表
2.综合素质教育学院兼职教师教研室调整申报表
综合素质教育学院
2024年 3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