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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和调整综合素质教育学院兼职教师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3-25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成立 综合素质教育学院的通知》(校人事发〔2020〕72号)精神,为进一步优化、充实学院教师队伍,现面向全校选聘兼职教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围

学校党政管理干部和在编专职辅导员。

二、聘任原则

党政管理干部采取自愿报名原则,在编专职辅导员原则上须报名为兼职教师。

三、聘任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

2.热爱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工作,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具有心理学、军事科学、就业指导、美育、创新创业或劳动教育等相关学科背景或工作经历。

4.党政管理干部须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四、管理与待遇

1.兼职教师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由综合素质教育学院负责,聘期内应严格遵守学校教学工作规范,积极参加学院教育教学活动。

2.学院根据兼职教师教学工作量,按照学校相关标准发放教学质量奖励。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应聘人员须填写《综合素质教育学院兼职教师申报表》(附件 1),已聘任兼职教师如需调整教研室,须填写《综合素质教育学院兼职教师教研室调整申报表》(附件 2)。

2.报名截止日期为 4月 3 日,请应聘人员将申报表交至北校区亦乐园 405 室。

3.学院统一对应聘人员进行试讲考核,根据工作需求和试讲结果,选聘一定数量兼职教师并发文聘任,聘期1年。

附件:

1.综合素质教育学院兼职教师申报表

2.综合素质教育学院兼职教师教研室调整申报表

综合素质教育学院

2024年 3月 25日

附件1:综合素质教育学院兼职教师申报表附件2:综合素质教育学院兼职教师教研室调整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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