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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张家凯    发布日期:2024-11-06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年级:

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名额

国家奖学金名额在原有基础上新增博士研究生6名、硕士研究生11名

二、国家奖学金评选原则

奖学金评选严格遵照《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学发〔2014〕235号)、《资源环境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修订)》相关要求执行。前期已公示的国家奖学金获得者自动入选,本次只补选新增名额的国家奖学金

三、国家奖学金材料报送

所有申请奖学金的同学都需要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申请者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者无参评资格,任何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①纸质版:填写附件1《研究生奖学金自评表》、研究生成绩单、检索报告(网络在线)、其余奖项证明材料,附上详细材料清单。

请申请人自备档案袋,在档案袋封面详细标注姓名、学号、专业名称、专业大类(农业资源与环境/环境科学与工程)。将纸质版材料在截止时间前交到302办公室助管处

纸质版材料截止时间:11月8日上午12:00

②电子版:加入QQ群689548310根据群公告填写对应表格

电子版材料截止时间:11月8日上午12:00

四、其他事宜

1.所有申请者,必须符合基本学制年限,超出基本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2.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包括使用不在评审期限内的材料、使用曾获得各类奖助学金时已经使用过的申请材料等)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包括本次参评资格在内的在校期间所有评奖评优资格。对于已获得奖项的弄虚作假学生,上报学校撤销其荣誉称号,追回奖金,同时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3.此次增评的国家奖学金申请者在准备材料前请认真阅读《资源环境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修订)》

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我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7082067 

编辑:张家凯     终审:田霄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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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地址 : 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邰城路3号   

邮编 : 712100

综合办公室电话 : 029-87080055

主管领导 : 田霄鸿   网管员 : 李平 杨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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