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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肇庆学院2023年人才招聘启事

      发布日期:2023-11-27    浏览次数:

     

肇庆学院地处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肇庆(距广州90公里),是省属公办综合性本科高校。学校坐落于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星湖景区内,风景秀美;有五十余年的办学历史,人文厚重;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学校科技园获得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荣誉。目前,学校正以“改大申博”工作为契机,围绕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为建成新时代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而努力奋斗。真诚欢迎海内外各界英才加盟我校!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学科方向:大数据、人工智能、嵌入式系统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相关学科;电子科学与技术、物理学;机械工程、车辆工程;食品工程、制药工程;环境工程、化学、化妆品技术;数学学科、统计学、金融工程;生物学、风景园林;地理学、旅游管理;外国语言文学、日语、商务英语;新闻传播学、文艺学、书法学;哲学、知识产权、法学、逻辑学;管理学、会计学;马克思主义、中国近现代史、世界史;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技术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设计学、产品设计、美术、体育等。

二、薪酬待遇

(一)安家费及购房补贴

1.肇庆市按政策提供的生活补贴、购房补助等各项人才引进待遇,以及我校对于科研项目工作量的奖励金,均可照常享受。

2.学校发放给引进博士的安家费、购房补贴分为固定额与上浮额两部分。其中固定额为25万元(安家费10万元,购房补贴15万元),在办好调入手续后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的发放须提供正式购房合同)。上浮额在入职后5年内根据引进者的业绩表现确定发放标准并予兑现。引进的博士除享受安家费、购房补贴外,在购房前还可享受学校提供的最长5年期免租金周转房。购房且房子交付使用后,可继续使用周转房1年,免租金时间与购房前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5年。超过5年的,按学校有关规定交纳租金。

(二)博士科研启动费。引进博士的科研启动费分为固定额与上浮额两部分。其中固定额为:理工科10万元,人文社科5万元。上浮额在入职后5年内根据引进者的业绩表现确定相应额度。

(三)享受学校按国家政策及校内相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其中,未取得副高以上职称的博士在入职3年内可享受内聘副教授待遇。

(四)博士可进入事业编制。音乐、美术等紧缺专业引进的硕士教师,参照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按编制内同类人员标准享受待遇。

(五)力度空前的人才奖励政策。学校建立以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与激励机制,为取得突出业绩、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人才提供超常规的优厚待遇和发展空间。来校后取得相关标志性成果的优秀人才,除可获得奖励外(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发放),还可享受职称晋升绿色通道。标志性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含青年项目)、获批省级及以上重大平台、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成果、发表高水平文章、社会服务或成果转化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等。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 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

3. 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在高水平学术刊物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或有其他代表性科研成果;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2)受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或处分期满但未被解除处分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情形的。

(二)其他条件

博士教授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博士副教授或取得博士后出站证书人员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博士一般不超过32周岁(女性可放宽至35周岁);硕士不超过28周岁。特别突出的高层次人才、术科专业和紧缺专业人才、以及专业认证等急需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境外毕业人员须持有国家认可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应聘材料要求

应聘者须提交以下应聘材料:

1.《肇庆学院教师招聘审批表》(附件1);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包括从大学起各个学习阶段的证书,境外学历须提交学历认证材料、录用通知(offer)及成绩单;

3.《业绩成果汇总表》(附件2);

4.个人简历、个人已发表的论文论著证明、科研项目证明、获奖证书、外语水平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身份证及其它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应聘材料发送至肇庆学院人事处邮箱:rsc@zqu.edu.cn,邮件请以“姓名+院校+学历程度+专业+毕业年月”命名,例如:某某+校名+博士+软件工程+202005。咨询电话:0758-2752102(人事处)。

五、其他要求

1.学校同意录用的应届毕业生,获得学历学位后方可办理正式入职手续。

2.应聘者提交的应聘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务必真实可信,并与个人应聘报名表及简历一致,经查证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录用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与法律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编辑:朱陇强     终审:田长河

联系方式

地址 : 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邰城路3号   

邮编 : 712100

综合办公室电话 : 029-87080055

主管领导 : 闫德忠   网管员 : 李平 杨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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