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所):
根据《 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2023年春季学期末, 2016级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2017级博士研究生、2018级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9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
为确保研究生按期完成学业,请各学院(所)及时通知相关研究生、导师提前做好毕业相关安排,并于2022年12月10日前,将“2023届毕业研究生按期完成学业督促情况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wgl@nwafu.edu.cn,纸质版报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207室)。
联 系 人:巫 剑
联系电话:87082077
附件:关于督促2023届毕业研究生按期完成学业情况表
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9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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