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医学院 - 川大原副校长被双开 盘点象牙塔里揪出的“贪虎”

川大原副校长被双开 盘点象牙塔里揪出的“贪虎”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5-05-27 浏览次数:

5月26日一早,中纪委官网通报称:日前,驻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局对四川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安小予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受贿犯罪。教育部研究决定,给予安小予行政开除处分。四川省委批准,给予安小予开除党籍处分。安小予涉及的主要是工程腐败。4月10日上午,绵阳市中院已公开开庭审理安小予案,安小予被控自2001年以来,在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等方面,收受现金、财物共计354.4万元。十八大以来的反腐风暴中,“象牙塔腐败”已成为反腐重灾区。   今年以来,至少有28名高校领导被查处。其中,中国医科大学副校长肖玉平、哈尔滨理工大学副校长赵洪、东北师范大学副校长张治国等11人,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浙江大学原副校长褚健、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原院长郑孝雍等12人,已移送司法机关;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原院长黄修玉等5人,则受到了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处分。这28人涉及的院校,既有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也有地方院校,腐败重灾区主要有招生录取、后勤基建、物资采购、科研经费、校办企业等。 “有着先进教育理念和知识体系的高校,原本是教书育人、传播文化知识、进行学术研究的神圣殿堂,应成为远离腐败的‘象牙塔’,缘何腐败频发?”4月底,中纪委“官媒”中国纪检监察报发表《高校缘何腐败频发》一文,提出了这一问题,并在文中给出了答案:“近年来,中国的高校处在大发展时期,摊子越铺越大,掌握的公共资源越来越多,俨然成为一个‘小社会’。而高校党委书记、校长是党委和行政一把手,统揽学校这个‘小社会’全局,牢牢控制着资金分配权、人事管理权和项目审批权,极易将集体领导变为个人专断,大肆任性用权”。文中举例称,云南民族大学原党委书记甄朝党即为“统揽学校这个‘小社会’全局”的实证,“不仅贪婪,更是凡事自己说了算。在他担任校长时,强调大学是‘校长负责制’;担任党委书记后,又强调大学是‘党委书记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大搞‘一言堂’,极其狂妄霸道”。 工程腐败。南昌大学原校长把学校当“私家花园” 受贿2300余万。与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相比,安小予的354.4万元工程腐败受贿金额,相当于一个“零头”。梳理十八大以来的高校腐败案,“工程腐败”是发案率最高的类型,因此落马的高校系统官员包括周文斌、安小予,以及成都中医药大学原党委书记张忠元和该校原校长范昕建、南昌航空大学原党委书记王国炎等。其中,周文斌受贿金额最高,检方指控达2300余万元,金额最大的一笔是某投资公司为感谢周文斌在工程承接、工程款支付、审计决算等方面的关照,先后9次送给其410万元人民币和30万元港币。周文斌在悔过书中自称:“我与南昌大学有一种特别的感情,我甚至把它当做自己的‘私有领域、私家花园、独立王国’,我就是这里的君主。”成都中医药大学原“一把手”和“二把手”,即原党委书记张忠元、原校长范昕建受贿金额也很高。据检察机关指控,二人在2006年至2012年之间,收受工程承包商所送财物共计1280万余元。  据办案人员透露,高校基建领域职务犯罪暴露出的“潜规则”充斥各个环节,主要包括招投标环节、发包分包、施工、验收、预决算和工程进度款预付等。为获得工程项目,一些建筑企业将工程总造价的5%至10%作为行贿资金列入支出预算。 科研腐败。“吃”科研经费“潜规则”:吃回扣、造假账、编项目。“吃喝拉撒睡,全都靠经费”,贪占科研经费腐败,也是发案率较高的类型。十八大以来的高校腐败案中,涉嫌贪占科研经费的有浙江大学原副校长褚健、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原常务副院长陈英旭、西安理工大学原校长刘丁等。其中,被媒体称“可能创造了贪污科研经费新纪录”的浙江大学水环境研究院原院长陈英旭,涉案金额最高,贪占科研经费1022.6646万元。检方对陈英旭的指控,暴露出“吃”科研经费“潜规则”:陈授意其博士生陆续以开具虚假发票、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将1022.6646万元专项科研经费套取或者变现非法占为己有。也就是说,陈贪占科研经费的手段,包括造假账(编制虚假账目)、编项目(编造虚假合同)等。刘丁则是通过“吃回扣”贪占科研经费,用“回扣金”买了一辆豪车,登记在自己名下。而且,其负责的课题组在委托西安某企业加工产品期间,将预付货款转到该企业后,该企业给课题组返还一些学校财务无法报销的费用,在其默许下,这笔款项设立了小金库,金额达179万元。“项目一到手,一些课题负责人就蜕变成了‘项目老板’,科研经费就成了‘唐僧肉",对于贪占科研经费后的“用途”,中国纪检监察报总结称:“有利用购置科研设备拿回扣的;有直接用来购买私有汽车房屋的;有为自己购买高价保险的;至于用于旅游和吃喝拉撒等日常开销,则更属家常便饭。” 招生腐败。“自主招生”or“自主腐败”?对于与平民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招生腐败”,民间有各种戏称,如“自主招生”被称为“自主腐败”;“指名录取”被称为“点招”。2013年中央巡视组巡视人民大学后爆发的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原处长蔡荣生案,再次揭示出招生腐败“潜规则”。2014年5月30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向公众宣布:以涉嫌受贿罪决定对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原处长蔡荣生予以逮捕。经查,2006年至2013年期间,蔡荣生利用职务便利,在学校特殊类型招生过程中为考生提供帮助,收受贿赂1000余万元。中国纪检监察报评述称:“高校招生腐败不仅会让真正的人才埋没,更重要的问题是,这让一代人在未走上社会之时,就耳濡目染了不正之风,这种危害实在不可低估。”“靠山吃山”转移利益为儿改名办公司。“靠山吃山”是去年中央巡视组巡视部分央企后,针对部分央企存在的利益输送、关联交易等现象,总结出的“新语汇”。高校腐败案中,也同样存在“靠山吃山”现象。本月12日广州中院开庭审理的南方医科大学原副校长陈志中案,检方指控陈在任职南医大领导的近十年期间,收受医疗器械商、药商、工程商等人贿赂折合550多万元。据广东省纪委披露,去年省委巡视组巡视南方医科大学时,发现陈志中在任职资料中填写的他儿子的姓名有更改。而且,更改的时段恰巧是其提任南方医科大学副校长之际。巡视组工作人员觉得蹊跷,顺藤摸瓜,发现其儿子大学毕业三年后就开了一家医疗器械公司,而陈志中则和医疗器械供应商存在“灰色关系”。他给儿子改名办公司,目的就是为掩盖这些“灰色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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