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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医学院进入实验室须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6-10-12     浏览次数:

  

  1. 所有进入实验室人员必须明确了解实验室对人身健康和安全潜在的危险。

  2. 所有进入实验室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接受工作人员指导。

  3. 进入实验室必须穿着符合规定的实验服,并在实验中采取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4. 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实验室电源、改变仪器位置状态、调整仪器参数以及使用指定以外的设备。

  5. 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实验在场地、时间和仪器使用上有优先权。

  6. 本科生、研究生在课程实验以外使用实验室的,本人提出申请,导师签字认可后,由实验中心主任签字批准后方可进入实验室。

  7. 实验室开放时间为上午8:00-11:40,下午2:00(2:30)-5:40(6:10),下班时间使用实验室的,必须提前预约,经同意后方可使用。

  8. 实验者应掌握所用仪器操作程序和使用方法,不会使用或存在疑问时由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培训,经管理人员确认无误并同意后方可使用该仪器。

  9. 保持实验室安静,实验者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内从事与实验无关的工作。

  10. 人为操作或使用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赔偿,情节严重的,除赔偿、追究责任外,可拒绝其进入实验室。

  11. 仪器设备、仪器设备的原版随机资料、软件一般不外借。

  12. 实验者有保持实验室整洁卫生的义务,特殊实验废弃物必须按照规定存放。

  动物医学院

  二〇一一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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