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研究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所):
为进一步整合学校科技资源,激发基层组织活力,推动学科建设与发展,建立与研究型大学相适应的科研组织模式,学校于今年先后印发了《
关于加强学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校学科发〔2010〕207号)、《
研究机构管理办法》(校科发〔2010〕263号)。
研究机构建设是科研组织模式改革的重要环节,是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实现团队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平台建设、社会服务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各学院应切实做好研究机构的组织、论证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各学院要按照文件提出的原则、条件和要求,根据国家科技重大需求和区域产业发展需要,结合重点学科建设和优势研究领域,科学论证、规划本单位研究机构建设方案。
2、研究机构要根据研究领域,整合现有国家、省部科研基地科技资源,进一步凝练研究方向,组建研究团队。
3、现有校级科研学术机构应纳入学院研究机构建设统一规划,重新进行申请。
4、学院申报的研究机构须经教授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论证。
二、申报材料与时间安排
1、拟申报的研究机构须填写《
研究机构申请表》(见附件),签署论证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2、各学院将申请表一式五份,及电子版于2010年10月20日前报送科研处条件建设科。
3、学校将于10月下旬召开学术委员会对申报研究机构进行审议,届时请准备8分钟多媒体汇报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雪峰
电 话:029-87080002
邮 箱:zhangxf3010@163.com
附件:
研究机构申请表
科研处 学科建设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