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对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 执行情况检查验收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

   2009-2010年安排的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执行已基本结束,为了及时了解项目执行及设备运行情况,按照《 教学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学校拟对2009年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1700万元)及2009年急需建设项目(3400万元)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望各院系予以高度重视。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各院系组织自查

  1.时间安排:2010年10月11-18日

  2.组织形式:各单位由主管领导牵头,实验室主任、系主任、实验技术人员及有关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对本院系涉及的建设项目逐项进行自查。

  3.自查内容包括:计划内设备购置到位情况、计划变更情况、仪器设备是否被挪作他用、仪器设备到位后的运行情况,特别是投入使用后的效益情况(包括完成的实验项目、收益学生人数及人时数等)。仪器设备在使用中是否出现质量问题,厂商售后服务如何,并提交售后服务优秀及售后服务质量差的详细厂商名单。对于仪器设备存在质量问题的,学院应及时联系厂商进行维修或者进行更换。

  4.提交自查报告:在自查的基础上,完成本单位项目执行情况自查报告,于2010年10月19日17时前将自查报告(签字盖章)连同电子档报实验室管理处。

  二、学校组织检查验收

  1.时间安排:2010年10月25-29日(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2.组织形式:聘请10名左右专家组成学校验收小组,对各院系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3.检查验收内容:包括设备购置到位情况、仪器设备是否被挪作他用、仪器设备到位后的运行情况及使用效益(包括完成的实验项目、收益学生人数及人时数等)。仪器设备在使用中是否出现质量问题,厂商售后服务如何。了解售后服务优秀及售后服务质量差的厂商情况

  4.检查验收的形式:听取各单位项目执行情况汇报、与有关人员座谈、对照计划逐项检查仪器设备的安装地点及使用记录等。

  5.完成检查验收报告

  在完成检查验收工作后,学校验收小组召开座谈会,对各单位项目执行中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并对单位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评比,在此基础上,由实验室管理处形成书面报告。

  三、通报检查验收结果

  由实验室管理处将项目执行检查验收情况予以通报,对项目执行不力及擅自改变仪器设备用途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实验室管理处设备计划科 王庥林

  联系电话:87082172

  Email:wangxiulin@nwsuaf.edu.cn

                                          实验室管理处

                                         二〇一〇年十月九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