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初录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
201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我校共有291名学生报名,其中攻读博士学位210人,联合培养博士81人。
根据我校201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要求,经审查,212人符合申请条件(其中,攻读博士学位148人,联合培养博士64人),现确定该212人为201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初录人员并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0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向选派工作办公室反映。
由于我校联合培养博士初录人数未达到计划选派名额,已递交申请但未进入初录名单的联合培养博士申请人可按照《201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通知”》的要求补充提交相关材料;其他达到要求的同学也可继续申报联合培养博士。申请人应于2011年1月5日前将申请材料或补充材料提交选派工作办公室。学校将根据情况确定联合培养博士第二批初录人员。
初录人员中应届本科生若已保研,无论保我校或外校,均需本人及时告知导师及学校。保研到外校的学生需取得保研学校导师及研究生院的书面同意函后初录资格方可生效。
请初录人员积极同国外院校或导师联系,尽快取得接收函(或入学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并及时向选派工作办公室告知对外联系进展。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11年2月25日开放,届时请完成网上报名,并将申请材料按要求提交所在学院(系)。各学院(系)审核通过后于2011年3月5日前将申请材料统一提交选派工作办公室。
同国外院校或导师联系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人请尽量按照我校公布的“优先支持选派留学的学科方向”对外联系。拟申请其它学科方向的学生,须提前征得学校同意。
2.申请同我校有校际关系院校的学生,请及时告知选派工作办公室,以便协助取得对方的接收函。拟申请我校统一推荐的学校的学生,请先按照对方学校的要求准备材料,提前将材料送选派办公室,学校将择优推荐并统一寄送材料。
3.学校可以给初录人员出具学校推荐函,学生自行联系。凡雅思成绩6.5分以上(单项不低于6.0),新托福成绩90分以上的学生可以同选派办公室联系。推荐函只可用于一所校际关系院校。持推荐函申请成功后,不可更改留学院校,否则取消留学资格。
4.同学校同专业本年度申请人不应超过2人;申请国外同一导师的申请人不应超过1人;若国外导师现在正在指导的中国学生超过2人或我校学生超过1人,原则上不再选派。关于我校过去四年选派的相关信息可到选派工作办公室查询。
联系人:王克
地 址:国际交流中心106室
电 话:029-87080185
Email:gongpai@163.com
公派研究生选派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