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学院(系)学生工作考评的通知
各学院(系)、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16号文件精神,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学习交流,宣传表彰一批成绩突出、善于创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充分调动院系和学工干部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现决定对各学院(系)2010年学生工作进行考核,并在此基础上,评选本年度学生工作先进单位、学生工作单项奖和思想政治教育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程及时间安排
(一)自评阶段:2010年12月10日-2010年12月19日
各学院(系)按照《学院(系)学生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收集汇总2010年学生工作方面的相关资料,对本学院(系)学生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自评,并推荐本学院(系)思想政治教育先进个人,填写思想政治教育先进个人推荐表。
(二)学校考评阶段:考评时间暂定于2010年12月下旬
学校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学院(系)学生工作考评会议,听取各学院(系)自评汇报(以多媒体形式汇报,汇报时间为6-8分钟;若申报学生工作单项奖需单独准备多媒体汇报材料)、查看有关资料,由考评领导小组按照评选条件对各学院(系)学生工作进行评价,根据得分情况产生先进单位和学生工作单项奖;考评领导小组对学院(系)推荐的思想政治教育先进个人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定为思想政治教育先进个人。具体工作由学工部(处)负责组织实施。
二、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评选范围
各院系均可申报先进单位及单项奖(每个单位最多申报一项单项奖)。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为:
(一)从事一年以上学生思想教育管理工作的在岗辅导员;
(二)连续从事两年以上学生班 级管理工作的在岗班主任。
三、评选名额
(一)学生工作先进单位:3个;
(二)学生工作单项奖:4个
1.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含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党建、资助育人等方面的工作)先进单位:2个;
2.学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个;
(三)思想政治教育先进个人:63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2。
四、评选条件
(一)学生工作先进单位
1.围绕中央16号文件的要求和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院系实际,努力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新办法,特色鲜明,成效显著;
2.学院(系)领导重视学生工作,工作有计划、有安排;辅导员坚持入住学生公寓,能深入学生实际,调查研究,掌握和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动态,及时解决学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思想教育面对面、学业生涯规划、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等工作开展扎实有效;学生义务服务队活动开展正常,效果显著;
4.学生群体学习态度端正,学习风气浓厚,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团结向上,具有良好的风貌;2010级学生晚自习秩序良好,效果显著;
5.圆满完成学生工作各项任务,材料报送及时。
(二)学生工作单项奖
1.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和学校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院系实际,努力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新办法,特色鲜明,成效显著;
(2)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主题突出,针对性强,工作有计划、有安排,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效果显著;
(3)认真完成学校的各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任务,成绩突出,工作无拖延,未发生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2.学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1)围绕学风建设主要内容和学校的工作部署,结合院系实际,积极探索学风建设的新举措、新办法,在创建优良班风、学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方面效果明显;
(2)重视学风建设工作,经常召开学风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制度完善,机制健全,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生学习态度端正,学习风气浓厚;
(3)学生平均学分成绩、英语四级通过率、应届毕业生考研率等主要学风建设指标位于学校前列,学生在各类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比赛中成绩突出。
(三)思想政治教育先进个人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工作具有主动性和预见性,坚持以学生为本,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3.熟练掌握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出色地完成了学校和院系分配的工作任务,在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学生评价好;
4.辅导员能坚持入住学生公寓,全面掌握学生的基本情况和思想动态,及时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注重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5.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和方式、方法上勤于思考、敢于创新,善于总结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经验,辅导员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的工作研究论文。
五、工作要求
(一)2010年学院(系)学生工作考评工作,是总结检查学院(系)学生工作状态,加强学院(系)间学习交流,努力提高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学院(系)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精心组织,积极做好此项工作。
(二)思想政治教育先进个人按分配名额推荐,报送推荐表和先进事迹单行材料,经考核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后即予确认。
(三)请各学院(系)将学生工作自评报告和多媒体材料以及思想政治教育先进个人相关材料于12月20日前报送学工部。
附件:
1. 学院(系)学生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2. 2010年思想政治教育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3. 2010年思想政治教育先进个人推荐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