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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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09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的通知

各学院(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和考试改革精神,提高大学生英语综合运用能力,激发广大学生学习英语的积极性,促进我校英语教学质量上一个新台阶。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参加2009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参加2009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凡我校在校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赛。

  二、组织形式

  本次竞赛由教务处主办,外语系承办。

  三、竞赛类别、时间与评卷工作

  (一)竞赛类别

  竞赛分A、B、C、D四个类别,各类竞赛适用参赛对象分别如下:

  A类:研究生;

  B类:英语专业本科生;

  C类:非英语专业本科生;

  D类:艺术类的本科生。

  (二)竞赛时间

  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1.初赛定于2009年4月12日上午9:00—11:00进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初赛由全国统一命题,包括笔答和听力两部分,满分为150分,其中听力30分。

  2.决赛于2009年5月10日上午9:00—11:00进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评卷工作

  1.2009年4月12日—15日:组织实施初赛评卷,做好初赛成绩统计及汇总工作,并按照全校参赛学生总数的15‰、30‰、6‰分别确定二等奖、三等奖获奖学生及参加决赛选手名单(注:二、三等奖通过初赛产生;特等奖、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由省竞赛组委会根据决赛成绩确定)。

  2.2009年4月16日:统计参加决赛选手和获二、三等奖学生的基本信息,做好上报工作。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09年2月26日—3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费用:根据省竞赛组委会通知,报名费每人15元。

  3、报名方式:在校本科生、研究生、成教学院学生分别在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报名。各院系按照《2009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报名单》(附件)式样统一登记造册,并于3月5日前连同报名费报外语系办公室,同时需将报名单电子版发至邮箱machuan33@yahoo.com.cn。联系人:马川(联系电话:87092329)

  五、奖励办法

  1、本次竞赛设四种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学生均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其中获特等奖的学生名单将在全国主要外语报刊上公布。

  2、对参赛学生,按照校教发[2004]136号《关于本科生创新与技能8学分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规定,计入创新技能学分。

  3、学校从本届英语竞赛获奖学生中选拔优秀选手若干名,通过重点培训,择优推荐代表学校参加各类国家级和省级英语比赛活动。

  英语竞赛是检验和促进我校外语教学水平、提高学校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各学院(系)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动员,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英语竞赛活动的顺利进行。

 

                                                           教务处   外语系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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