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录入和成绩查询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研究生教师、研究生:
为了保证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录入和成绩查询等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录入
研究生所有课程考试成绩应由任课教师于2009年3月7日下午17点前录入结束,过期未录入成绩的课程,将由研究生秘书从管理员端口录入。由于该系统从2008级学历研究生开始试用,实际考试人数可能会比系统显示选课人数多,任课教师应向研究生院或学院(系)提交2种经签名确认的成绩单,即:⑴教师通过“系统”生成打印的一份;⑵按原格式填写的纸质成绩单一份及电子版(发至pyyxw@nwsuaf.edu.cn)。试卷由学院保存至研究生毕业后一年。
此项工作作为学院(系)教学状态评价和教师教学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请院(系)督促落实。
二、成绩查询
2008级学历研究生可于3月7日后登录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成绩(http://210.27.80.44)。如果研究生在“系统”中查不到本人成绩,请首先按照成绩生成步骤对照自己的操作,及时与学院(系)管理员联系。
其他研究生请在所在院(系)查询考试成绩。
三、研究生成绩的生成步骤
第一步:研究生根据“培养方案”制订个人“培养计划”,并通过教师及学院审查;
第二步:研究生依据“培养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学期计划学习的课程进行网上选课(每学期都要操作);
第三步:“系统”依据研究生选课生成研究生上课及考试名单;
第四步:任课教师录入成绩;
第五步:研究生通过系统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目前发现个别研究生查询不到成绩,主要是研究生在“系统”中只做了个人的“培养计划”,没有完成“系统选课”造成的,应由研究生秘书从管理员端口添加选课名单并登记成绩。
课程考试成绩录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系)及时督促本院(系)教师克服困难,保证该项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 研究生课程考核成绩登记表
2.“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操作程序
研究生院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日